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形婚共同买房遭对方闯祸牵连赔17万?真实判例拆解形婚避坑红线

形婚共同买房遭对方闯祸牵连赔17万?真实判例拆解形婚避坑红线

凑钱买房的“完美形婚”,怎么就成了甩不掉的连带责任

32岁的林晓是杭州一家互联网公司的资深产品经理,和同性伴侣稳定交往6年,攒下了近200万的存款。从28岁开始,老家在浙西小县城的父母就开始轮番催婚,母亲甚至因为她不肯相亲,在2019年冬天确诊冠心病住院时拉着她的手说“看不到你结婚,我闭不上眼”。2020年春天,她在本地的形婚交流群认识了做建材生意的张凯——张凯是男同性恋,也正被家里催得焦头烂额,两个人聊了三个多月,觉得彼此性格稳妥、需求匹配,很快敲定了形婚方案:领真结婚证,办两场婚礼给两边老人交代,婚后互不干涉私生活,逢年过节共同出席家庭聚会,等3-5年后找“感情不和”的理由和平离婚。

为了让戏演得更真,两个人商量共同在杭州余杭区买一套110平的三居室,首付总共320万,林晓出60%也就是192万,张凯出40%也就是128万,用双方公积金共同还贷,房产证写两个人名字。他们私下签了一份形婚协议,约定房子按出资比例按份所有,各自的债务自己承担,各自的私生活互不打扰,谁出事谁负责。林晓本来觉得这是个“双赢”的方案:既安抚了父母,又有了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,和张凯也提前说好了所有规则,不会有后续麻烦。她甚至和自己的伴侣商量,等房子装修好,偶尔可以把两边老人接过来住,应付完催生的高峰期就离婚。

没想到变故发生在2022年秋天:张凯因为生意周转不灵,私下借了80万的民间借贷,因为逾期没还,三个催债的人找到他们共同买的房子门口堵人。刚好那天林晓回去拿放在主卧的冬季羽绒服,碰上张凯和催债的人在楼道里争执,她怕惹麻烦,打了个招呼就想先下楼,结果刚走到楼梯转角,就听见身后一阵混乱——张凯被催债的人推了一把之后情绪失控,把领头的催债员从两层台阶上推了下去,对方当场摔成脚踝粉碎性骨折,加上面部挫伤,前后医疗费、误工费、伤残赔偿金加起来共计17.8万元。

事发后林晓第一时间给张凯转了2万块钱,觉得自己毕竟和他是名义上的夫妻,出了事尽点情分,剩下的钱应该张凯自己承担。没想到半年后她收到了法院的传票:受伤的催债员把张凯和她一起告上了法庭,主张这笔赔偿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侵权之债,要求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。林晓在法庭上拿出了当初和张凯签的形婚协议,说自己和张凯只是形式婚姻,全程没有参与争执,也不知道张凯借钱的事,凭什么要赔钱?但法院最终的判决给了她当头一棒:法院查明,双方系合法登记的夫妻,案涉房屋为婚后共同出资购买、登记在双方名下,张凯长期在该房屋居住,事发时双方并未办理离婚登记,林晓此前曾多次向张凯的经营账户转账、还曾出席张凯门店的开业活动,无法证明双方存在明确的分别财产制约定且原告知晓该约定,最终认定张凯的侵权行为系为家庭共同生活相关的经营活动引发,属于夫妻共同责任范畴,判决林晓对17.8万的赔偿款承担连带责任

更让她崩溃的是,因为张凯还有其他未偿还的民间借贷,这套她出了大头的房子已经被法院查封,随时可能被拍卖;交往多年的伴侣觉得她当初做形婚决定时太过草率,还和对方有扯不清的经济牵扯,和她冷战了快一个月;远在老家的父母还天天打电话催她“趁年轻赶紧和小张生个孩子”。她拿着判决书坐在出租屋里,连哭都不敢出声音——她本来只是想找个搭档一起应付催婚,怎么就把自己的大半积蓄和生活都拖进了坑里?

藏在“各过各的”约定背后,多数人没意识到的致命风险

很多人看完林晓的经历都会觉得冤,明明是张凯自己闯的祸,明明两个人早就说好了各过各的,怎么责任就落到了林晓头上?实际上,绝大多数选择形婚的人,都和当初的林晓一样,对这段“假婚姻”里的风险存在致命的认知偏差。

“私下签的形婚协议”,根本对抗不了法定婚姻责任

很多形婚当事人都觉得,只要双方白纸黑字签了协议,写清楚“只是形婚、互不担责”,就相当于有了免责金牌,但我国《民法典》婚姻家庭编根本不承认“形婚”的特殊效力——只要双方自愿到民政部门登记领证,就建立了受法律保护的婚姻关系,夫妻之间的财产共有、债务连带、相互扶养等法定义务,不会因为双方私下的“假结婚约定”而消失。这类私下签订的形婚协议,只要涉及“限制婚姻自由”“排除法定夫妻义务”的内容,本身就可能被认定为无效;哪怕是关于财产、债务的约定,也仅在协议双方内部有效,如果没有明确告知第三方,根本不能对抗善意的债权人或者被侵权人。林晓的案子里,她和张凯签的协议只在他们俩之间有用,如果她赔了钱,确实可以事后找张凯追偿,但面对上门主张权利的催债员,这份协议连让她不用出庭当被告都做不到。

共同购置大宗资产,绑定的从来不止是产权

为了让形婚看起来更真实,不少搭档都会选择共同买房、买车,甚至一起投资做生意,觉得只要在协议里写好份额,就不会有问题。但实际上,只要资产登记在双方名下、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畴,基于这些资产产生的所有相关责任,都会把两个人牢牢绑在一起。就像林晓和张凯共同买的房子,法律上会认定这是双方的共同居所,张凯长期在这个房子里居住、为了自己的生意借钱周转,法院很容易基于“共同居所”“共同财产”的事实,推定他的经营活动是为了改善家庭共同生活,进而要求配偶承担连带责任。很多人以为共同买房只是凑钱买个固定资产,实际上你买的是和对方所有未知风险绑定的“无限连坐资格”——对方在外欠的债、闯的祸,只要能和这套房子、这个“家”沾上一点边,你就可能要跟着赔钱。

模糊的边界感,会把演戏的搭档变成连带责任人

形婚最容易出问题的节点,从来不是一开始谈条件的时候,而是相处过程中为了“演得更真”不断放开的边界。林晓在法庭上最被动的两个证据,一个是她曾经帮张凯转过三次建材店的货款(当时张凯说自己账户限额,让她帮忙转一下,她没多想就转了),另一个是她曾经出席张凯门店的开业仪式,还和张凯一起给来宾敬了酒(当时是为了应付张凯过来参加开业礼的父母)。这些在她看来只是“帮个小忙”“演个戏”的动作,在法庭上都成了她参与张凯经营活动、认可双方共同生活关系的铁证。很多形婚搭档都是这样,一开始说好了互不掺和,但架不住平时低头不见抬头见,今天帮对方签个快递,明天帮对方转个账,后天陪对方去个应酬,边界一点点松,等到出事的时候才发现,自己早就不知不觉和对方的生活、债务、责任绑在了一起,根本撇不清。

从根源降低形婚风险,这几件事必须做在前面

林晓的案子不是个例,我们接触过的形婚纠纷里,近六成都是因为资产绑定、边界不清导致的连带责任问题,这些风险不是完全不能避免,关键是不要等出事了才想着补窟窿,要从最开始就把防护栏搭好。

财产隔离要前置,别等出事才补协议

如果双方确实需要领证形婚,绝对不要只签一张私下的形婚协议就了事,一定要在领证前到正规公证处办理财产公证“>婚前财产公证,签订正式的形婚财产约定,明确写清楚双方婚前、婚后的财产归属,明确约定“婚后各自因个人行为产生的债务、侵权责任均由行为人自行承担,配偶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”。如果需要共同出资购房,一定要在不动产登记时明确标注按份共有的比例,不要只写“共同共有”;更重要的是,这份财产约定不能只藏在你们两个人手里,对于双方可能产生经济往来的第三方——比如对方的生意伙伴、放贷机构、常来往的朋友,要通过可留痕的方式明确告知对方你们的分别财产约定,比如在添加对方生意伙伴好友时明确说明“我和我先生财产各自独立,他生意上的事情我不参与,相关责任我也不承担”,必要时可以通过书面函件的方式告知对方,只有这样,你们的财产约定才能在出事的时候真正起到对抗第三方的作用。如果不是必须共同买房才能应付家人,更稳妥的方式是双方各自购置房产,哪怕买在同一个小区,也比把核心资产登记在双方名下要强。

刚性边界要落地,留好每一份免责证据

形婚的搭档之间,一定要设置不可逾越的行为底线:绝对不要帮对方签任何借贷、担保类的文件,绝对不要帮对方代收、转付任何经营类的款项,绝对不要以配偶身份出席对方的经营类活动,如果为了应付老人必须出席,也要提前和在场的人说明“我不参与他的生意,就是过来陪家里老人吃个饭”,留好相关的聊天记录、录音证据。平时尽量不要共同居住,如果为了应付老人需要短期共同居住,一定要留好自己实际居住地址的证明:比如自己常住房屋的租赁合同、水电物业费缴费记录、小区门禁和快递收件记录,这些平时看起来没用的材料,真的遇到债务、侵权纠纷时,能直接证明你并没有和对方形成实质的共同生活关系,对方的行为也不是为了家庭共同利益。这里也给大家一个常用的沟通话术,当对方提出要你帮忙转账、站台、签字的时候,不要直接说“我不信任你”,可以说“咱们当初说好形婚就是为了给老人省点心,我单位对个人财务廉洁要求特别严,要是因为帮你忙背上连带责任,工作丢了咱们两边老人都没法交代,该走流程走流程,大家都安全”,既不会伤和气,也能明确守住边界。

止损动作要果断,别为了情面拖成大祸

形婚相处的过程中,一旦发现对方有赌博、大额举债、暴力倾向等可能牵连到你的问题,不要抱着“再撑撑就到约定离婚时间了,没必要闹僵”的心态拖延,第一时间和对方签订书面的风险告知函,明确告知对方你不承担他相关行为的任何责任,同时抓紧启动离婚程序,必要时可以先搬离共同居所,留存好分居的证据。如果已经被第三方起诉,千万不要在法庭上拿“我们是形婚”当抗辩理由——法律不认这个,要第一时间委托熟悉婚姻家事的律师,把你们的财产约定、分居证据、未参与对方行为、未从对方行为中获益的证据整理完整,从“共同债务界定不属于夫妻共同范畴”的角度进行抗辩,最大程度降低自己的责任。

形婚长期平衡的核心,从来不是靠信任

做了快10年的形婚咨询,我见过太多一开始觉得“找对了人”最后闹得两败俱伤的案例,很多人觉得形婚要找靠谱的、信得过的搭档,但实际上,形婚本质上是两个有共同需求的成年人之间的契约合作,能让这段关系长期稳定走下去的从来不是感情和信任,而是清晰的规则、严格的边界和主动的风险防控,这也是所有形婚模式下维持平衡的核心。

首先要永远记住,世界上没有“走个过场”的婚姻。只要你领了那张结婚证,就要承担婚姻对应的所有法律责任,你享受了婚姻给你带来的“躲避催婚压力、满足家人期待”的好处,就必须承担相应的风险,不要抱有任何“反正我们是假的,法律不会当真”的侥幸。其次,形婚的边界感永远比人情重要。好的形婚搭档,一定是从一开始就把丑话说在前面,把所有可能出现的问题、责任、退出机制都谈透,平时相处也严格守好自己的边界,不随意麻烦对方,也不随意答应对方超出约定范围的请求,那些一开始不好意思谈钱、谈责任、谈风险的搭档,最后基本都会因为扯不清的纠纷反目成仇。最后,永远不要把自己的核心人生和形婚对象深度绑定。不要把自己的全部积蓄拿出来和对方共同买房,不要和对方共同创办公司,不要因为形婚影响自己和真实伴侣的关系,你要始终记得,形婚只是你解决人生阶段性问题的一个工具,不能让这个工具反过来绑架你的人生。

回到林晓的案子,她后来在律师的帮助下,收集了自己长期和伴侣居住、从未参与张凯经营活动、张凯所借款项全部用于个人经营及私人消费、未用于共同生活的证据,在二审的时候争取到了仅承担30%的补充责任,房子也在和张凯协商后做了析产,保住了自己对应的份额,但前前后后花了快两年的时间,耗光了精力,和当初的伴侣也最终分了手。她后来跟我说,早知道形婚要冒这么大的风险,当初宁愿慢慢做父母的思想工作,也不会走这条路。这也是我们想给所有考虑形婚的朋友提的醒:所有选择都有对应的代价,做好形婚风险防范,永远比事后补救更重要。

《形婚共同买房遭对方闯祸牵连赔17万?真实判例拆解形婚避坑红线》有2个想法

  1. 只会旅行者的小窝

    之前听徒步群里个姐们说形婚凑钱买大理的小院子,对方私下欠贷差点牵连她,想问下这种私下签的财产协议真的不作数吗?涉及大额财产真别为了哄老人拿身家冒险啊。

  2. 看得后背发凉,之前我也动过形婚凑买房资格的念头,想问下这种私下签的财产债务约定,真的完全没法对抗不知情的债主吗?真要形婚可绝对别共同扯证买房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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